岳池县民政局关于“超达·森林花园”(住宅小区)命名的公告
日期:2024-05-21 来源:岳池县民政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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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关于地名备案和公告的有关规定,位于岳池县九龙街道龙湖东一路西侧与龙湖北路二段北侧交叉处YCP-2024-1地块的筹建项目命名为“超达·森林花园”(住宅小区),地名经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命名,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特此公告

标准

名称

罗马字母

拼写

地名

类别

所属

政区

位置描述

批准机关

批准

日期

超达森林

花园

Chāodá Sēnlín- Huāyuán

住宅区楼宇

岳池

九龙街道

位于龙湖社区东至龙湖东一路,西至龙湖大道,南至龙湖北路二,北至广岳大道四段

岳池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14

 岳池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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