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关于地名备案和公告的有关规定,位于岳池县九龙街道龙湖东一路西侧与龙湖北路二段北侧交叉处YCP-2024-1地块的筹建项目命名为“超达·森林花园”(住宅小区),地名经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命名,并报我局备案,现予以公告。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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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名称 |
罗马字母 拼写 |
地名 类别 |
所属 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批准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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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达森林 花园 |
Chāodá Sēnlín- Huāyuán |
住宅区(楼宇) |
岳池县 九龙街道 |
位于龙湖社区,东至龙湖东一路,西至龙湖大道,南至龙湖北路二段,北至广岳大道四段。 |
岳池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年5月14日 |
岳池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1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102000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