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告知书
日期:2024-04-29 来源: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分享: 【字体:  中  小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气温逐步升高,踏青旅游等户外活动逐渐增多微生物大量繁殖易引发食品安全事件,为了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岳池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如下温馨告知

一、餐饮服务单位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履责守法

(一)主体合规,经营合法。

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相关备案证明,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证明,自觉开展生产经营行为自查,生产经营行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二)执行制度,严把关口。

1.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材关。不得购买、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野生动物、野生渔获(河豚)、野生菌菇、野生植物(曼陀罗花、滴水观音)“酸汤子”“三无”食品、“山寨食品”以及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

(三)过程管控,防止污染。

1.要保持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别是农村坝坝宴等移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加工制作过程,做好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的消毒,并远离污染源。

2.加工食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要烧熟煮透并保持适当的温度,防止食品变质。

3.严格按照“五专”要求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管理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醇基燃料专人管理、警示标签、颜色警示等防控措施,防止作为白酒误饮。

(四)严格留样,有备无患。

落实特定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人数超过100人的食品“留样”管理。留样食品重量不少于125g要用专用容器、专用保鲜柜、专人保管48小时,注明时间、制作人、食物名称、留样人、保管人并做好记录。

二、消费者增强防护意识

(一)就餐当心,擦亮慧眼

1.应选择证照齐全、卫生环境较好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在无证饭店、摊点用餐,谨慎向流动摊贩购买食品

2.慎点生食水产品(刺身)、冷食(凉菜、卤菜)、裱花类蛋糕等高危易腐食品,点餐时查看商家是否具备制售经营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经营项目是否标注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

3.就餐前注意观察食物是否感官异常,不吃腐败变质和未烧熟煮透的食品,就餐后应主动索取发票等凭证

4.要适量点餐,拒绝餐饮浪费,养成打包习惯。

(二)购买注意,降低风险

1.不购买来源不明、已变质、外观异常或超过保质期的食物或食物原材料,坚决不买野味(野生动物、野生渔获物、野生植物、野生菌菇)不购买无证小摊贩出售的食物,尤其是生食水产品(刺身)、裱花蛋糕、凉拌菜、豆制品、肉制品等高危食品

2.储存食物温度要适宜,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避免交叉污染食物原辅料要根据其不同特点和要求,选择在常温、通风、冷藏或冷冻条件下储存预包装食品要按照标签说明的贮存条件和温度进行存放,并在保质期内食用

3.做到4不吃”:不吃来源不明食物、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隔夜变味剩饭剩菜、不吃在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冰箱不是保险箱,适合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生存,该菌在4℃的环境中仍可生长繁殖,是冷藏食品威胁人类健康的主要病原菌之一)。果、蔬食用前做到冲洗、浸泡、清洗”,将残留在果、蔬表面的有害物质充分稀释后再食用

4.改善饮食行为习惯,不暴饮暴食,提倡实行分餐制,养成使用公勺公筷好习惯,同时饭前、便后、加工食物前要用溶剂和流动水仔细清洗双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有效预防病毒。

三、做好维权与应急处置

如消费者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请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如发生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及早拨12315投诉,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单位,应配合救治患者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我要纠错】
相关文件: {{ item.tit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