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水务局关于清溪河、酉溪河、三溪河、顾县河、大石河、新民河、罗渡河、临溪河8条县级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公告
日期:2022-10-28 来源:岳池县水务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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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确保河湖行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853号)的有关要求,以及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定工作方案》(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等文件要求,广安市岳池县水务局划定了我县境内酉溪河等8条县级河流岳池段管理和保护范围,现公示如下:

一、按河流行政区划和岳池县河湖长制工作职责范围,确定酉溪河、清溪河等8条县级河流岳池段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范围如下。

1.清溪河:左岸上起秦溪镇曹家岩村,下至同兴镇尹家坝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2'45.22",北纬30°43'13.25",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0'23.74",北纬30°38'31.35";右岸上起秦溪镇曹家岩村,下至同兴镇尹家坝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2'44.79",北纬30°43'12.68",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0'00.37",北纬30°39'07.80"。划界河段河道中心线长度33.831km,累计划界河道岸线总长度68.41千米。

2.酉溪河:左岸上起黄龙乡黄石岩村,下至坪滩镇白羊盖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8'03.91",北纬30°41'15.05",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0'36.88",北纬30°27'24.53";右岸上起秦溪镇黄石岩村,下至坪滩镇白羊盖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8'03.66",北纬30°41'15.31",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0'34.99",北纬30°27'27.97"。划界河段河道中心线长度55.24km,累计划界河道岸线总长度114.47千米。

3.三溪河:左岸上起白庙镇北傅家沟村,下至新场镇佛保寨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9'34.61",北纬30°35'30.51",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8'54.05",北纬30°28'17.75";右岸上起白庙镇北傅家沟村,下至新场镇大桥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9'34.33",北纬30°35'30.67",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18'51.17",北纬30°28'15.71"。划界河段河道中心线长度23.40km,累计划界河道岸线总长度48.21千米。

4.顾县河:左岸上起顾县镇郭家庙,下至苟角镇水浮山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27'29.85",北纬30°45'14.62",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0'54.54",北纬30°37'02.20";右岸上起顾县镇郭家庙,下至苟角镇水浮山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27'29.26",北纬30°45'14.87",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0'52.88",北纬30°37'00.02"。划界河段河道中心线长度31.98km,累计划界河道岸线总长度65.55千米。

5.大石河:左岸上起石垭镇陈家沟水库,下至朝阳街道白塔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4'01.80",北纬30°29'24.31",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25'59.57",北纬30°30'42.99";右岸上起石垭镇陈家沟水库,下至朝阳街道白塔村,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4'02.32",北纬30°29'24.35",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26'01.50",北纬30°30'43.37"。划界河段河道中心线长度23.686km,累计划界河道岸线总长度49.05千米。

6.新民河:左岸上起乔家镇红旗水库,下至罗渡镇丹溪口,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27'56.52",北纬30°26'29.48",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2'37.14",北纬30°17'48.95";右岸上起乔家镇红旗水库,下至罗渡镇丹溪口,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27'56.13",北纬30°26'29.79",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2'36.58",北纬30°17'47.20"。划界河段河道中心线长度36.15km,累计划界河道岸线总长度76.43千米。

7.罗渡河:左岸上起普安镇龙泉罐水库,下至罗渡镇夏家岩,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2'24.18",北纬30°26'42.94",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5'06.36",北纬30°20'56.47";右岸上起普安镇龙泉罐水库,下至罗渡镇夏家岩,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2'23.04",北纬30°26'43.05",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5'06.13",北纬30°20'55.73"。划界河段河道中心线长度22.43km,累计划界河道岸线总长度46.70千米。

8.临溪河:左岸上起临溪镇龙滩子村,下至中和镇码头,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43'21.81",北纬30°18'18.53",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9'08.05",北纬30°19'33.15";右岸上起临溪镇龙滩子村,下至中和镇码头,起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43'22.53",北纬30°18'18.46",终点地理位置为东经106°39'06.93",北纬30°19'34.70"。划界河段河道中心线长度14.154km,累计划界河道岸线总长度29.70千米。

二、酉溪河等8条县管河流岳池段管理范围划定如下。

(一)天然河道:对河道岸坡顶低于10年一遇洪水位时,按平原型河道划定其管理范围,河道岸顶向外外延8米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对河道岸坡顶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不足2米的河段,以河岸顶向外外延3—8米为河道管理范围;对河道岸坡顶高于10年一遇洪水位2米以上河段,山区河道管理范围为岸坡与10年一遇防洪标准水位交汇处;平原型河道以河道岸顶外延3—5米为河道管理范围。场镇、园区段按20年一遇洪水确定。

(二)有堤防且已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三)无堤防河道,且有经批复的河道治理规划,按规划设计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四)水库库区按校核洪水位作为河道管理范围。

三、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四川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乱倾乱倒、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采砂取石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河道主管机关为岳池县水务局。

四、对违反水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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