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6-03-09 15:36 来源:岳池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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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发挥安全监管执法系统的整体功能,着力持续精准、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加快构建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1.工作目标。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以坚决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核心,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聚焦风险等级高、危险因素多、管控能力不足、近年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易发多发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日常监督检查与重要时段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高风险领域及工贸行业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而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

2.主要任务。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实施监督检查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实施全面重点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督抽查;对全县安全生产实施“双随机”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依法查处非法违法典型案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依法依规采取柔性执法、告知式执法的执法方式,严格落实扫码入企等工作要求,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二、执法人员数量及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026年度县应急管理局承担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且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共计9人,纳入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共计9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法定工作日。2026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48天(全年总天数365天-法定公休日104天-法定节假日13天)。2026年总法定工作日为2232天(9人×248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实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任务。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其他执法工作日预计为1140天。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下列工作和事项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结合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测算,2026年非执法工作日预计为900天。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26年监督检查工作日预计为192天(总法定工作日2232天-其他执法工作日1140天-非执法工作日900天)。

三、突出重点,统筹明确监督检查行业单位和数目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留有余地的原则,综合考虑现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检查单位的分布、规模等因素,预计重点监督检查每次出动2名执法人员,3天(含复查)完成一个企业的执法检查,每检查一个企业需要6个工作日;一般监督检查每次出动2名执法人员、2天(含复查)完成一个企业的执法检查,每检查一个企业需要4个工作日。按照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拟检查单位总数的60%的规定来测算,2026年度可安排监督检查企业35家次(见附件1《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其中:重点检查企业23家次,占2026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66%;一般检查检查企业12家次,占2026年度监督检查企业总数的34%。

(一)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直接实施行业监管的领域;

(2)县政府授权或相关部门委托开展监管的行业领域;

(3)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行业领域及检查频次

全年安排重点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3家次。其中,医药化工企业6家次,危化经营企业6家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次,工贸行业9家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年内按计划进行一次检查。

(二)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一般检查单位范围为: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2.一般检查单位数量、行业领域及检查方式

全年安排一般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12家次。其中,医药化工企业、危化经营企业6家次,工贸行业及其他6家次。

以上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双随机”方式从企业名录库中抽取实施检查,并配合开展市县一体化执法检查,统筹开展部门联合一体化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计划实施。各业务股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对计划中所列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监督检查。承担监督检查任务的牵头股室要加强工作统筹,提前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监督检查计划顺利实施。

(二)规范检查行为,保证公平公正。各业务股室在开展执法检查时,要严格执行入企扫码、告知式执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合规地实行“柔性执法”。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执法程序与规定,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构建完整的执法链条。全面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力促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全程可追溯、决定合法有效,有效避免因执法失范引发的行政复议与诉讼。严格落实信息报送,按照要求将检查情况及时录入应急管理部“互联网+执法”系统。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追责问责。各业务股室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域风腐问题整治相关要求,开展监督检查的执法人员要严守廉洁相关纪律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汇总表

附件

2026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汇总表

序号行业领域企业名称牵头股室检查方式(可选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双随机)备注
1医药化工四川新青阳制药有限公司危化股重点检查
2医药化工广安华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危化股重点检查
3医药化工企业名录库中抽取2家危化股重点检查(双随机)
4危化经营四川交投中油能源有限公司危化股重点检查
南广高速岳池右加油站
5危化经营岳池县三杉加油站危化股重点检查
6危化经营岳池县永发加油站危化股重点检查
7烟花爆竹岳池县再兴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危化股重点检查
8工贸行业广安市金桂建材有限公司基础股重点检查
9工贸行业广安博星科技有限公司基础股重点检查
10工贸行业广安市九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基础股重点检查
11工贸行业岳池县鱼峰砖厂基础股重点检查
12工贸行业岳池县石鼓砖厂基础股重点检查
13工贸行业四川万福缘食品有限公司基础股重点检查
14工贸行业四川科瑞博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股重点检查
15工贸行业广安维沃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股重点检查
16医药化工四川普康药业有限公司执法大队重点检查
17医药化工广安爱斯特药业有限公司执法大队重点检查
18危化经营岳池发建爱众能源有限公司(石垭加油站)执法大队重点检查
19危化经营岳池兴盛加油站执法大队重点检查
14危化经营岳池县丘山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执法大队重点检查
15烟花爆竹岳池县顺达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执法大队重点检查
22工贸行业岳池县兴鑫铝制品厂执法大队重点检查
23危化经营中国石油四川广安销售分公司执法大队一般检查
翔凤加油站
24其他行业广安智鑫培训学校执法大队一般检查
25危化经营中国石油四川广安销售分公司危化股一般检查
同兴加油站
26危化经营企业名录库中抽取4家危化股、执法大队一般检查(双随机)
27工贸行业企业名录库中抽取5家基础股、执法大队一般检查(双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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