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公安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日期:2025-05-08 09:20 来源:岳池县公安局 访问量:{{ viewCou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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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标准

进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检查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生产、使用企业

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对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辖区内网吧、电竞酒店

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检查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

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涉易制爆、剧毒企业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歌舞娱乐场所

按照《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

活动承办方

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对旅馆业经营场所进行治安监督检查

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旅馆业

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进行监督检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六条

保安行业

按照《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对金融机构安全防范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

按照《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对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治安检查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废旧金属收购业

按照《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对管辖范围内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建立、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金融押运单位

按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二条、第三条
2.《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第四条、第五条

重点内保单位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相关规定

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治安防范等工作进行检查

《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第三条

寄递物流

按照《寄递渠道治安检查工作规定》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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