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鹏先生:
您好!顾县镇收悉您反映“家庭属于建档贫困户,受屋后山体垮塌,造成房屋成为危房,现已拆除;听闻政府有关于危房改造的专项补贴,特来信咨询相关政策及补贴事项。”的信访事项。经我镇调查核实,现就您反映的信访事项答复如下:
经我镇乡村振兴办核实,您家庭未纳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不属于脱贫户、监测户或其他建档立卡困难群体范畴。经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确认,您反映的“山体垮塌”实为雨季少量泥土滑落,未造成房屋结构性损毁或安全隐患,原房屋拆除及新建行为属于农户自主意愿下的改建行为,与地质灾害或自然灾害导致的危房无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政策规定,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贴对象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家庭等),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房屋经专业机构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二是农户须在动工前向属地村建部门提交申请,经村镇初审、县级审批后方可纳入改造计划,竣工后通过验收方可领取补贴。您当前新建房屋未提前履行申报程序,且原房屋拆除不属危房改造政策适用范围,故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内,向岳池县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特此告知。
岳池县顾县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