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如果可以怎么提取? | 编 号: | 5100002023110100638 |
问题属地: | 四川省广安市 | 写信日期: | 2023-11-01 |
来信内容: |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如果可以怎么提取? |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将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管理办法,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在本地或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 (六)购买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七)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八)缴存地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九)缴存人或其配偶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十)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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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