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独生子女补贴 | 编 号: | 5100002022062200508 |
| 问题属地: |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朝阳街道 | 写信日期: | 2022-06-22 |
| 来信内容: | 投诉标题:独生子女补贴 投诉内容 :我姑妈夫妇未曾生育子女,仅领养了一个小孩,现在他们已经年满60岁了,为什么没有领取到独自子女补贴呢? | ||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姑妈夫妇只收养了一个女儿未曾生育。 根据《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第一条 基本条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民:(一)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58—59岁女性由省按照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予以奖励,年满60周岁后纳入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以及第四条 关于收养子女的问题“1、未曾生育仅有收养子女的夫妻不列入奖励扶助对象。” 故您姑妈夫妇的情况不符合《四川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文件精神,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岳池县朝阳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