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案例公开正文
查看案例公开列表
信访事项的基本信息
标 题:
关于九龙镇高垭口村宅基地房产登记
编 号:
5100002018020700353
问题属地:
四川省广安市
写信日期:
2018-02-07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母亲是当地村民,有户口,宅基地没有房产证,由于年久失修未居住,现在可以办理母亲名下的房产登记吗?或者挂靠到亲戚名下,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留言事项处理结果
胡阳先生: 您好!您于2018年2月7日在“区县领导信箱”反映“宅基地没有房产证,现在可以办理在母亲名下吗......”的问题收悉,现将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2016年8月25日,我县开始实施不动产权改革,即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两证合一变为不动产权证,因集体土地上建筑物等大比例实测工作还未完成,故现集体土地房屋等暂时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待集体土地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开展时我局会通过各种渠道发布通知,请您耐心等待。我局工作人员也已通过电话告知了您相关情况,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岳池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