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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地理志》载:“岳池,万岁通天二年(697年)分南充、相如二县置,初治思岳池,开元二十年(723年),移治今所(今秦溪镇仙谭寺村,俗呼旧县铺)。
据《辞源》介绍:“《旧唐书》:五代后晋刘等撰。二百卷。原名《唐书》。因与宋欧阳修等所撰《唐书》相区别,通称为《旧唐书》。后晋天福六年(941年)始修,开运二年(945年)成书。监修原为宰相赵莹,书成时莹已出为节镇,故由宰相刘署名奏上。旧有吴兢事述、于休列等所纂《唐书》及自唐高祖至文宗各朝实录,史料可据,刘等用为蓝本。至长庆以后,实录等缺实不存,等乃采杂说、传记成之。故长庆(穆宗)以前部分,本纪列传记载详明,长庆以后部分,本纪语多支蔓,列传多叙官资,缺乏事实。”从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到穆宗四年(825年),历经太宗、高宗、中宗、睿宗、武则天、玄宗、肃宗、代宗、德宗、顺宗、宪宗和穆宗等朝207年,史料翔实,所叙有据可查。岳池初治思岳池和徙治仙谭寺村是可信的。
殊知,岳池县治从今仙谭寺村(旧称伏江里)徙今九龙镇(原城关镇)是在什么时间,《旧唐书》未曾记载,也不可能记载。从清光绪故《续增岳池县志》、蒲孝荣编《四川历代政区治地今释》、1987年《岳池县地名录》、1991年《建置沿革·自然环境》、1993年《岳池县志》等所称,岳池县治于明洪武初年,迁翔凤山南麓,即今九龙镇。笔者对此未敢苟同,现略陈管见,仅以此拙文就教于方家,诚恳希望卓识者、知情者惠赐教益。
《续赠岳池县志·建置沿革志》载:“明洪武初年,(岳池县治)迁翔凤山南麓至今……旧县在今县西北伏江里,明洪武初始移今治(九龙镇)。”《岳池县地名录》载:“明洪武四年(1371年)移(县治)至今城关镇。”《建置沿革·自然环境》载:“岳池县:(明)太祖洪武初,将县治从铺芽旧县铺迁至今岳池县城关镇。”《岳池县志》“城关镇”节下介绍:“明洪武初年,县治自伏江里迁驻于此。”乍看起来,众多书籍都认为,岳池县治是从明洪武初年迁至今所,似乎没有问题。然而,如果仔细读一读《明史》和《续增岳池县志》,就会发现其错误是明显的。
《明史·地理志》载:“岳池,(在广安)州西北,东有岳池水。”未说明徙治。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四川农民起义军首领明玉珍在重庆称帝,建立大夏政权,二十六年(1366年)二月病死,其子明昇续位。朱元璋于1368年(洪武元年)建立明朝,但全国尚未统一,旋即派岳南征北伐。洪武四年正月,岳伐大夏。《明史·地理志》:“洪武四年六月平明昇。七月,置四川等处行中书省。九月,置成都都卫。”《明史·祖纪》载:“天下始定,民财力俱困,要在休养安息。”所以,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推行的是各安其生的政策。笔者认为,在明洪武初年,特别是明洪武四年,不可能迁徙岳池县治。究竟何时迁徙,前人也不知道。我们试从清道光十九年(1840年)岳池训导熊世聪《过旧县铺》诗分析。该诗曰:“旧县何年废?犹将斥堠标。溪声烟雨急,山势带云骄。野店依残垒,荒碑卧短桥。遗踪惟蔓草,无复问渔樵。”旧县铺曾作过岳池县治是肯定的,那年迁徙,不清楚。若要知道,只有去请教当地百姓了。
清代的熊世聪在岳池为官,不知何时徙县治。那么,《明史》中又没有确记载,人们凭什么为依据说明洪武初年,县治从伏江里迁今九龙镇呢?他们的依据仅源于《续增岳池县志》。我们看看该志书是如何记载的,找出其矛盾所在。
《续增岳池县志·公署》载:“(岳池)知县署,在(今九龙镇)北门内翔凤山。前明洪武初,知县梁谷才徙建鼎革兵毁。儒学署,旧在南门内半边街,宋太平兴国间(976——984年)建,明洪武十年(1377年)重葺。”这个“儒学署”当在今仙谭寺村。如果县治已于洪武初徙今九龙镇,洪武十年就不会重修了。“明洪武初,
知县梁谷才徙建”知县署。我们又看梁谷才何时任岳池知县。《续增岳池县志·职官志·文秩》载:明岳池知县“梁谷才,景泰时任。”该志《职官志·政绩》载:“梁谷才,景泰间任岳池(知县)。爱民好士,创县治、建学宫,修筑坛址,仓库,百工并作,民不告劳》”梁谷才在任岳池知县时,创县治,建县署衙、坛址、仓库等,有“百工并作”之势,说明工程浩大。如若在梁谷才任知县之前,岳池县治已经迁徙并建成,就不会有“百工并作”的浩大声势。纵观所有历史文献,均未说明在梁谷才任知县前,有谁在今九龙镇创建署衙、学宫等建筑物。
明洪武元年(1368年)至景泰八年(1458年)为89年漫长时间。假设梁谷才于洪武初为20岁时任岳池知县,到景泰元年也已年逾古稀,该年龄在清代已属高龄,不可能在景泰时继续作知县。如果梁谷才在景泰时才作岳池知县,他根本不可能在洪武初年创岳池县治于九龙镇,这是为人们的常识所能理解的。
如果按《续增岳池县志》所载,岳池旧治在伏江里,明洪武初徙今九龙镇。县治迁徙后,所有官员应一律前往新址办公。根据清代规制,县治所在的机关有:知县署、儒学署、主簿署、典史署、驻防署、僧会司、道会司、医学训科、演武厅、三费局、火药军器局、梳流所及仓库等。若没有这些办公地点及配套设施,官员到职后无法视事。虽然工程浩大,修建起来需要时间,但绝非洪武初年徙治,等到景泰年间,也就是八十年后才由梁谷才“创县治、建学宫,修筑坛址、仓库”了。
笔者认为《续增岳池县志》错讹之处,是县治迁徙和梁谷才任知县的时间。根据《明史·循吏传》记述,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岳池知县王佐,以后至梁谷才前无记载。如果县治于洪武初徙今九龙镇,创县治绝非梁谷才;如果承认梁谷才景泰间任知县,徙县治当在景泰间。笔者赞同后者。
总之,岳池县治从旧县铺徙今九龙镇,由于《续增岳池县志》存在疏忽,使之成为一个谜,要解开这个谜,只有从浩如烟海的历史文献资料和今后的考古发掘中去寻觅正确的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