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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一 ” 高 级 社
唐永平
我县高垭乡的五一高级社是继七一高级社之后的第二个高级社。一九五六年五月
,经岳池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五一高级社,它是由原来的十一个初级社组建的。地域包括高垭的回龙沟、湾墩子、长滩寺、双碑桥周围的地方,即现在九龙镇
高垭的五村和六村所属的十八个组这些地域。当时社员的人数有两千人。
高级社第一任社长由原高垭乡的乡长王成金兼任,半年之后严万华任社长。高级社以整个社为核算单位计算工分和分配粮食,在全社范围内统一调拨粮食,统一使用全社的公积金和公益金进行全社性的建设和救助受灾地方。
五一高级社专门在肖坡岭新修了六栋五柱二瓜的土木结构房子作为办公室,面积近两百平方米。在大桥河堰下边修了一个功率100千瓦的小型发电站——新生水力发电站,供全社社员照明。还有水力带动的面粉水磨,当时在全县是最先进的。双碑桥小河里还有木船运输社内的农副产品。高级社组织社员兴修了六个山湾塘,其中最大的是现在高垭五村九组的山湾塘,占地16亩,在灾年可灌150亩水稻田,每个组都修了囤水田。当时的劳力都是由全社出,其它资金不多,也由高级社付出。
高级社具有劳力、资源统一使用的优越性,有在较大范围互相协作的好处,比起初级社确实是一大进步。“高级社照电灯,高级社吃白面粉”,这令附近初级社的社员羡慕不已。
一九五八年上半年,高垭人民公社成立了,原五一高级社的社员
也加入了人民公社。五一高级社是过渡性的组织,历时两年多,但它的历史史绩是存在的。(写于200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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