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好、管好、用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我市提出了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最新要求。
明确工作目标
差异化打造优质精品账号,以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市级政务新媒体主账号为龙头,形成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落实管办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是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党政办公室是本地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主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政务新媒体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市政府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规范栏目建设
有办事服务职能的单位,政务新媒体应提供本部门所有办事服务事项,应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公示公告…)、办事服务、政民互动(我向总理说句话、互动交流…)等一级栏目。
无办事服务职能的单位,政务新媒体应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公示公告…)、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我向总理说句话、互动交流…)等一级栏目。
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政务新媒体应开设“政务公开+基层治理”相关栏目。
做好互动服务
鼓励市级执法监督部门以抖音账号为龙头,按行业统筹各地执法监督情况,以“舆论攻势+执法震慑”双向合力的视频模式,打造执法类政务新媒体监管“曝光台”,直观展现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政策性强的职能部门以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以“线上互动、线下行动”模式,打造宣传类政务新媒体民生“回音壁”,推动留言办理从单项管理向双向互动转变。
鼓励有科普教育职能的部门以新浪微博为龙头,发挥“普法教育和科技创新”双向作用,以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图解或视频形式,打造科教类政务新媒体科普“小课堂”,推动科普教育宣传向纵深发展。
提升监督管理
市政府工作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开设1个政务新媒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原则上开设1个政务新媒体。
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不开设政务新媒体(公安系统除外)。
不得以个人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不得为专项活动或专项工作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
关注度低(关注量/粉丝量小于1万和年增长率低于20%)的政务新媒体,本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可责令其关停。
互动回应差(留言24小时内未及时回复或无效回复)的政务新媒体,本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可责令其关停。
无原创信息(年度原创信息率低于50%)或多次发现突出问题且整改不力的政务新媒体,本级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可责令其关停。
从2023年3月起,各地对管理的政务新媒体每半月开展一次自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形成月度自查报告和季度监管工作通报。
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广安经开区管委会网站要建立“监管工作”栏目,每月10日前公开上月自查报告情况,每季度最后一月15日前公开当季监管工作通报。
服务外包的政务新媒体,应选择具备互联网信息传播和新媒体运维资质能力的机构,主办单位要对派驻人员进行背景审查,落实好管理主体责任,绝不能一托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