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9〕86号)等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第三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全县政府系统共有县政府门户网站1个,政务新媒体6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个、政务微博2个、抖音1个)。
第三季度,县政府办公室依据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全县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政务新媒体9个,“互动回应差”的政务新媒体1个,已全部整改(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发布把关不严。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流于形式,屡次出现文字错漏、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工作重视不够。个别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未按上级要求转载中、省、市的政务新媒体信息,要经过催促才转载。整改上级检查发现的“错敏字”不够积极,要多次电话催促才整改。
(三)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单位栏目内容更新不主动、不及时,经多次提醒后才更新。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三审”制度,确保公开发布信息内容准确规范。
(二)明确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政府网站域名、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项整治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2〕8号)精神,严格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开设、迁移(关停)、变更等程序,清理整改本单位不符合要求的政府网站域名、政务新媒体,促进全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门户网站是岳池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也是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上传并公开政府信息,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
(注:本文有删减)
附件: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不符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整改情况
序号 |
账号名称 |
账号类型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岳池县大佛乡 |
新浪微博 |
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 |
已注销 |
2 |
岳池县北城乡 |
新浪微博 |
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 |
已注销 |
3 |
岳池县卫计局 |
新浪微博 |
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 |
已注销 |
4 |
石垭发布 |
新浪微博 |
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 |
已注销 |
5 |
岳池县顾县镇_108 |
新浪微博 |
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 |
已注销 |
6 |
岳池县乔家镇公共安全_401 |
新浪微博 |
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 |
已注销 |
7 |
岳池县投资促进局_527 |
新浪微博 |
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 |
已注销 |
8 |
岳池住建 |
新浪微博 |
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 |
已注销 |
9 |
岳池住建局 |
新浪微博 |
未纳入监管,“僵尸”账号 |
已注销 |
10 |
岳池文旅 |
微信公众号 |
未提供有效互动 |
已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