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岳池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21年本)》《岳池县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2021年本)》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政务公开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并将权责清单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动态调整。
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提高履职行权能力。县级各部门不得随意转嫁工作任务,确需将清单外的行政权力委托乡镇(街道)承担的,须充分征求并尊重乡镇(街道)意见,并严格按相关程序审核报批。
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追究,依照责任清单确定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赋权清单附表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