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cxrmzf00/2023-000005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日期: 2022-12-31
发布机构: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岳府办规〔2022〕8号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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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关于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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