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及《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1〕3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岳池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县供销社财政方面主动发布信息,全年通过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县供销社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环节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需求。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其他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全年未发布涉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本单位暂未开设任何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有效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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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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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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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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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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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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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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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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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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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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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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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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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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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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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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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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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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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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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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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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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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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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