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及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岳池县2022年四川省服务业强县项目
实施主体:岳池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陈松柏
地 址:岳池县九龙街道后山大院
二、编制依据
(一)《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市、区)培育方案(2020—2022年)》;
(二)《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市、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2〕11号);
(三)《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2〕66号);
(四)《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70号);
(六)《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产业类专项资金投入产出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建〔2021〕201号);
(七)《中共岳池县委 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3+4”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岳委发〔2020〕14号);
(八)《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池县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十三条〉的通知》(岳府发〔2021〕7号);
(九)《中共岳池县委办公室 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管理的通知》(岳委办〔2022〕17号);
(十)《岳池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岳池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岳服领发〔2022〕1号);
三、总体建设目标
以创建四川省服务业强县为契机,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机遇,通过实施岳池县2022四川省服务业强县项目,创新岳池县现代服务业发展模式,构建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3+4”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和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增加产业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积,调动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提升岳池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四、子项目组成总体情况
岳池县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建设项目包含以下四个子项目:
(一)岳池龙湖新经济产业园;
(二)经开区白塔农贸市场;
(三)羊山养心谷;
(四)大力湖·水上嘉年华。
第二部分 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该项目建设工作,按照《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川商财〔2022〕66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中、省、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围绕县委“12345”工作思路和《中共岳池县委 岳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3+4”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岳委发〔2020〕14号)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以“聚焦产业、分类施策,区域联动、错位互补,市场导向、优化供给,融合发展、开放共享”为原则,推动传统商贸转型发展、文体旅游融合发展、金融服务创新发展,促进医疗康养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特色餐饮服务、现代物流四大成长型服务业做大做强。提升服务业就业带动力、消费吸引力、整体竞争力和经济增长贡献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建设服务业强县。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奖补激励”原则。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在示范引导、宣传动员、资源配置、项目推进、统筹协调、政策扶持、机制创新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突出项目实施单位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在服务业产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总体规划和发展目标
通过开展服务业强县建设工作,基本形成优质高效、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融合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各种业态有序发展,特色品牌更加突出,中高端消费加快集聚,人气商气更加繁荣,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创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现代服务业示范县,成为成渝两地休闲旅游目的地、广安市副中心。
四、建设重点
(一)健全完善县域公共配套设施,夯实群众生活保障。农贸市场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不仅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最基本的民生保障场所之一。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管理,保障群众的“菜篮子”拎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建设岳池经开区白塔农贸市场。
(二)着力打造商贸服务业企业集聚地,拉动投资和消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进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商贸服务业企业,去产业空心化。充分发挥商贸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区域商贸服务水平,推动区域健康快速发展。2022年开工建设岳池龙湖新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于2023年9月前竣工。
(三)充分挖掘康养文化潜力,突出地方品牌特色。加快发展医疗康养服务,推动“医养融合”创新发展,依托医疗康养产业基础,探索建设以中医药养生度假、中医药文化展示、中医药健康体检为一体的医养+康养中心。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城乡医养健康服务水平,极大改善区域发展环境。2022年开工建设羊山养心谷,2023年9月前竣工。
(四)优化调整旅游产业结构,扩宽旅游资源开发路径。深度融合发展文体旅游,进一步丰富提升旅游业态,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去处。努力扩大农、文、旅产品销售市场,实现旅游多项、多次增值,满足城乡居民的消费文化生活。2022年开工建设大力湖·水上嘉年华,2023年9月前竣工。
五、子项目具体情况
岳池龙湖新经济产业园
一、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情况
岳池龙湖新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又名:四川岳池经开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一期)〕项目实施单位系岳池县县属国有企业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组建于2017年12月,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农家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管理,旅游活动及项目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园区观光导游服务,旅游园区旅游客运及服务,旅游园区餐饮、娱乐、会展服务,园林绿化及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公路交通建设,建材生产经营,能源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具有房地产三级开发资质。该公司成立以来,担任业主先后完成了20余个工程建设项目,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6亿元。正在实施3个商业地产开发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名称
岳池龙湖新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又名:四川岳池经开区配套服务体系建设示范项目(一期)〕
(二)项目建设思路及目标
近年来岳池县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实现了一、二、三产业互相促进、融合发展。根据岳池城市发展和产业规划,结合国家促进“内循环”等相关政策,岳池县的商贸服务业发展空间很大。
岳池城东新区是城市发展新区,周边主要为改善型居民住宅区,商贸服务业十分匮乏,产业空心化程度严重,亟需在该片区进行产业特别是商贸服务业态配套。为推动城东新区的健康快速发展,岳池县委、县政府规划了岳池龙湖新经济产业园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升片区商贸服务水平,极大地改善区域发展环境,有利于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扩大就业,提升第三产业规模,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从而推动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建设地点
岳池县九龙街道龙湖东北侧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岳池龙湖新经济产业园项目位于岳池县城东新区龙湖公园东北侧。一期项目占地面积10000㎡,建筑面积7500㎡(不含地下),主要建设商业服务培训中心、商务洽谈中心等。
(五)项目业主
岳池县县属国有企业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六)招投标方式
勘察设计、预算、施工、监理和采购等事项公开招标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10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
(八)建设周期及节点
总计12个月。
2022年8月完成设计、预算、财评;
2022年9月完成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标并开工;
2023年8月30日前竣工。
(九)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岳池龙湖新经济产业园项目由业主投资建设,建成后组建园区管理公司运营服务,为入驻企业提供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专利申报、金融咨询、法律保障、物业管理等一站式服务。力争通过3—5年努力,引进培育商贸服务业企业30家以上,创产值15亿元以上,创利税2亿元以上,将新经济产业园项目发展成为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同时,有效提高周边乃至全县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极大地提升幸福感和获得感。
岳池经开区白塔农贸市场
一、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情况
岳池经开区白塔农贸市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系岳池县县属国有企业岳池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岳池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15年8月,由岳池县人民政府授权出资设立的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6.7亿元。主要经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国有土地整理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交通工程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公路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房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租赁;销售砂石、矿产品、建筑化工产品及建材;防洪防涝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市容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与发布等。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名称
岳池经开区白塔农贸市场
(二)项目建设思路
该项目位于岳池经开区,交通十分便利,水电路设施齐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重在以人为本,围绕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目标,持续推进。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农贸市场建设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有机更新、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加快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城市作出贡献,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岳池经开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对提升社区发展治理水平起着重要作用,通过新建农贸市场,使得配套设施不完善的经开区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这不仅促进了社会和谐治理,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更提升了城市宜居品质。
本项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出发点,运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和方法,着眼城市有机更新,重点解决岳池经开区配套不完善、居民买菜不方便等问题,构建党建引领下居民小区治理机制,努力打造“六有”(有安全保障、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文化特色、有长效管理)幸福宜居小区,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建设地点
岳池经开区平安路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规划占地约4.2亩,建筑面积约3400平方米,包括修建摊位、停车位、检验检测室、办公室、公厕等配套设施。
(五)项目业主
岳池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业主。
(六)招投标方式
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程序招标确定。
2. 可研、环评、节能评估、水土保持等前期项目按国企相关程序确定。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239.95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19.1万元、监理费约10.73万元,土地费347.6万元,可研、环评、节能评估、水土保持等前期费用约5万元,工程建设费约757.52万元,设备设施及办公家具约100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八)建设周期及节点
项目建设工期5个月。
2022年6月完成设计、预算、财评;
2022年8月完成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标并开工;
2022年12月完成工程主体建设;
2023年3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九)项目绩效目标
带动100人就业,年纳税30万元。
(十)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该项目建设是满足岳池经开区居民的生活需要。农贸市场是一个与千家万户的生活息息相关,不可或缺的购物场所,同时是农副产品流通的重要载体,是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消费习惯、不同层次消费阶层等客观实际相适应的一种流通业态。农贸市场是一个地区的窗口形象﹐它与其他商品市场一样作为生产者与经营商乃至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纽带﹐作为城市居民的“菜篮子”商品供应的主要场所和农产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同时也是进一步改善民生﹐解决当地老百姓买菜难的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岳池经开区白塔农贸市场的建设是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解决附近人民群众生活设施困难的实际举措,这一工程的建成,将使经开区居民买菜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重在以人为本,围绕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目标,推进实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通过岳池经开区农贸市场的建设,使得配套设施不完善的集中安置小区焕发生机与活力,这不仅促进了社会和谐治理,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更提升了城市宜居品质。
3. 项目建设是解决岳池县就业问题的需要。随着岳池经开区白塔农贸市场的建设,必将提供若干摊位和门面。因此,将提供许多的就业机会,这也符合中央“通过创业来带动就业”的号召,促进了第三产业的发展。一方面随着岳池县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许多农业劳动力将涌入城镇;另一方面城镇待业人员也急需寻找就业门路。因此,项目的建设是解决岳池县就业问题的需要。
羊山养心谷
一、项目实施单位建设情况
羊山养心谷项目实施单位系四川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28日,注册资金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邓力文。主要经营:旅游资源开发;旅游管理服务;旅游会展服务;旅游项目策划服务;旅游饭店;家庭远程健康管理、餐饮服务;酒店管理;中药材种植、销售等。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名称
羊山养心谷
(二)项目建设思路
以中医药医养、康养为主题,打造以灵药泡池、药膳餐厅为特色,配套其他附属设施的康养度假区,完善景区配套功能,提升景区服务。
(三)建设目标
2023年8月全面完成灵药泡池(温泉、康养)、花海、民宿餐厅、就餐大厅(药膳餐厅)、公厕、附属工程、综合会议室建设任务,打造川东地区特色康养度假区。
(四)建设地址
岳池县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核心区顾县镇羊山湖村(距沪蓉高速顾县出口8公里)。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计划占地约600亩,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民宿餐厅、就餐大厅及其附属设施。
(六)项目业主及负责人
四川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业主,项目负责人吕敏。
(七)招投标方式
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程序招标确定。
2. 可研、环评、节能评估、水土保持等前期项目按国企相关程序确定。
(八)建设周期
2022年1月—2023年8月
(九)建设时间节点
1. 民宿餐厅、就餐大厅(药膳餐厅)、公厕、附属工程2022年4月动工,2022年12月完工。
2. 花海2022年7月动工,2022年12月完工。
3. 灵药泡池(温泉、康养)、综合会议室将于2022年12月动工,2023年8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十)投资总规模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90万元,其中灵药泡池(温泉、康养)约100万元,花海约50万元,民宿餐厅、就餐大厅、公厕、附属工程约160万元,综合会议室约180万元。
(十一)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十二)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项目以人文、自然、民生、产业为基础,打造“岳池中医药健康旅游度假区”大品牌。强化整体品牌凝聚力和市场影响力,针对不同客源市场的旅游消费偏好,推出一系列主打品牌和旅游名片,不断提高岳池县乃至广安市度假旅游的文化品位和社会价值。打造国内知名的养生度假文化旅游品牌。充分挖掘养生文化,打造“羊山养心谷”这一旅游商品品牌,体现岳池地域性、文化性的商品体系,通过构建不同种类和不同层次的产品体系,满足游客不同层次的需求。同时,在乡村旅游区,鼓励当地农民群众为购物网点和农家乐提供所需的蔬菜、水果、禽蛋、肉类等农副产品,实现就地生产、就地销售。鼓励线上线下结合,构建销售平台,引导旅游商品以“电商”的方式进行销售,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同时满足解决50人以上的就业问题。该项目建成后,一是预计可实现企业营收约500万元,增大企业现金流,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二是能够有效带动周边农户的经济收入。
大力湖·水上嘉年华
一、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大力湖·水上嘉年华项目实施单位系岳池县县属国有企业四川省岳池银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注册资本5亿元。经营范围:文化旅游资源开发与经营管理,旅游项目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旅游园区观光导游服务,工艺品研发及销售,旅游园区旅游客运及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医疗护理服务,棋牌服务,垂钓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园林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水上旅客运输,水上游乐园服务,儿童乐园服务,旅游观光车客运服务,停车场服务,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国有资产管理。
二、项目建设情况
(一)项目名称
大力湖·水上嘉年华
(二)建设思路
该项目位于岳池农家生态文化旅游区核心区,文化底蕴深厚,依山傍水、交通便利。项目依托岳池农家生态文化旅游区资源优势,进一步丰富提升旅游业态,打造集研学、休闲、观光、体验等于一体的特色旅游综合项目,以提升景区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旅游经济的发展。
(三)建设地点
岳池农家生态文化旅游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大力湖片区滨水乐园、桃花岛,打造亲子游乐园、新村民宿,升级改造生态餐厅、竹山曲苑片区、七彩凤谷等。
滨水乐园部分:规划面积40亩,建设研学旅行、滨水游乐、休闲观光等业态,建设旅游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桃花岛部分:规划面积200亩,对现有桃树实施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优化桃树品种,实现观光、采摘相结合。
打造亲子游乐园、新村民宿,升级改造生态餐厅、竹山曲苑片区、七彩凤谷等。
(五)项目业主
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六)招投标方式
1. 项目勘察设计、预算、施工、监理和采购等事项按程序招标确定。
2. 可研、环评等前期项目按国企相关程序确定。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200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约55万元,监理费约30万元,可研、环评等前期费用约10万元,工程建设费约2105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八)建设周期及节点
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2022年3月完成设计、预算、财评等;
2022年4月完成施工及监理单位招标并开工;
2022年10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
(九)项目绩效目标
带动100人就业,企业年营收500万元。
(十)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 本项目建成后能为岳池县及岳池农家生态文化旅游区旅游产业增添新亮点,为广大游客提供新的旅游、休闲方式和旅游线路,具有很好的社会效益。
2. 本项目适应了旅游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客观要求,是旅游开发形式转型的新探索,不仅拓宽了旅游资源开发路径,还加快了结构调整,提升和丰富了旅游的内涵,降低了旅游开发投资风险,迎合了大众消费心理。
3. 本项目可缓解假日高峰旅游压力,促进城乡消费,不但可以有效地对游客进行分流,同时也提高了旅客的游览体验质量,进一步丰富城乡人民的消费及文化生活。
4. 本项目可创造就业机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积极开发旅游业态,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城乡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旅游业每增加1个就业机会,就能带来相关行业5个就业机会),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而且将扩大农、文、旅产品销售市场,实现旅游多项、多次增值。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解决100人以上的就业问题,可实现企业年营收约500万元,增大企业现金流,提升企业的融资能力。
六、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岳池银泰投资公司、岳池发展建设集团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岳池县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服务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商务局,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原则,服务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宜;县商务局负责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具体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强化要素支持。优先支持服务业发展建设用地,及时纳入供地计划,保障用地需求。做好向上争取工作,大力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搭建银政企对接平台,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强化政策扶持。落实中省市支持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促进全县服务业相关措施,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税收贡献高、带动就业效果好的项目,进行重点扶持和奖励。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四)加大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介和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建设该项目的重大意义和作用。
(五)加强资金管理。采取项目管理的方式,对企业申报的项目实施奖补;做好项目审核和资金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专家评审制度,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定期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对违法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出,将全额追回,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严格督查督办。把四川省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县四川省服务业强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对项目建设情况定期考核评价,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阶段工作总结,确保服务业强县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全县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1
岳池县2022年四川省服务业强县项目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承办单位 |
建设内容 |
投资总额 (万元) |
资金来源 |
补助资金(万元) |
合计 |
|
|
14429.95 |
|
910 |
|
1 |
岳池龙湖新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 |
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商业服务培训中心、商务洽谈中心等 |
10500 |
债券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企业自筹 |
380 |
2 |
岳池经开区白塔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
岳池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修建包括摊位、停车位、检验检测室、办公室、公厕等设施。 |
1239.95 |
财政资金 |
320 |
3 |
羊山养心谷项目 |
四川羊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民宿餐厅、就餐大厅等附属设施。 |
490 |
企业自筹 |
105 |
4 |
大力湖·水上嘉年华等建设项目 |
岳池银晟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大力湖片区滨水乐园、桃花岛,打造亲子游乐园、新村民宿,升级改造生态餐厅、竹山曲苑片区、七彩凤谷等。 |
2200 |
企业自筹 |
105 |
附件2
岳池县服务业强县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细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我县打造服务业强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增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专项资金支付方式按照3个1/3的支付方式拨付,其中:
第一次预拨付:项目建设进度达到项目总建设进度的40%时,由建设主体单位申请,拨付项目专项资金的1/3;
第二次预拨付: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完工后,由建设主体单位申请,拨付项目专项资金的1/3;
第三次预拨付: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并经竣工结(决)算、审计后,由建设主体单位申请,拨付项目专项资金的1/3。
第三条 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岳池县2022年服务业强县申报书》和《岳池县创建服务业强县实施方案》中具体要求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上级下达的资金每个项目补助资金按照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实施主体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原则确定。
第四条 所有项目实施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凡在当年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统一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交易。
第五条 所有建设项目应该实施工程监理制,项目监理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项目监理机构按其职责对工程进度及质量等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 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承办单位应组织邀请相关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参与项目验收,并形成规范的项目验收报告。
第七条 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县商务局、县财政局严格按该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建设内容等相关要求按项目进度组织申报、初审,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报县委审定),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
第八条 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九条 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第十条 已确定的四川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建设地点、完成时限、确定四川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审核过程或文件、政府和项目承办单位双方责任人等应该对外公示,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四川省财政厅。
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要对我县服务业强县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项使用”。由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现场察看项目运行情况,纪检、审计等部门根据其职能对项目进行相应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项目交接。
第十二条 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共同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实行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制度。对绩效良好的项目通报表扬,并对下年度的同类项目优先安排。对绩效评价不合格的项目,暂停下一年度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申请资格。
第十三条 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预算审查制度。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主要评审项目资金管理执行制度情况,包括审查资金的到位是否与工程建设进度相适应;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转移建设资金;项目招标资金支付是否按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拨付资金。对虚报项目内容,夸大项目投资额的;配套资金不到位,留有缺口的;资金管理不力,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差的;多头重复安排的项目,要坚决予以制止。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如数或加倍调减下年度分配指标,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挥霍、浪费、截留、克扣、挤占财政专项资金的;
(二)配套资金不足的,导致项目损失的;
(三)同一项目多头申报,多头申请资金的。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有骗取、套取、挪用、贪污财政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的,由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如数追还收缴财政。同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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