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岳池县政府及其部门、各乡镇、园区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岳池县政府及其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县政府及其部门、各乡镇、园区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岳池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方式。
1.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网址:http://www.scyc.gov.cn,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2.其他方式。公众可到各乡镇、园区及部门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和政务公开栏进行查阅;可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目录编排体系。岳池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岳池县人民政府及部门、各乡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有利于申请人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申请人依法要求公开涉及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可直接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申请人可直接向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岳池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岳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cy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或保存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目前,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主办单位: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维护:岳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联系电话:0826-523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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