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的基本信息

标      题:关于坪滩镇至白庙镇大巴车收费问题编      号:5100002018061400189
问题属地: 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坪滩镇写信日期: 2018-06-14
来信内容: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我和两同事,共三人于6月14日,从坪滩乘坐客车川X28869(坪滩至岳池)至白庙,上车后询问车费多少钱,收费员要求8元,我们觉得不合理,因为从坪滩至岳池车站总共才9元,收费员表示坪滩路烂,并且掏出手机微信里有照片给我们看,说他们领导出的通知。那是一张A4纸左下角写的,右边一列电话号码,通知没落署名,没盖章,我认为没有任何效率。迫于无奈我们三人最终还是给了24元,8元/人。我想请市长先生核实坪滩镇上至白庙场镇,费用是否是8元,如果不是,多收的钱怎么办,谢谢!
留言事项处理结果
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岳池至坪滩川X28869客车驾驶员违规乱收费”等问题已收悉,我们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2018年6月14日,您一行3人在白庙镇上搭乘川X28869客车到坪滩。上车后,该车乘务员收了每人8元,3人共计24.00元的车票款。你们觉得收费不合理,属于乱收费行为,当即提出异议,但驾驶员和乘务员仍坚持收24.00元,故引起您的投诉。在经营过程中,这种严重的违规乱收费行为扰乱了物价政策,影响了正常的客运秩序和行业稳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其处理结果如下: 1、责令川X28869客车驾驶员和乘务员作出深刻的检查认识,并保证今后不再违反; 2、责令川X28869客车驾驶员和乘务员认真学习《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客规》规定、旅客运价相关政策和服务质量承诺,并在全司进行通报批评。 3、对川X28869客车停业整改1天,同时处罚驾驶员和乘务员教育费各100.00元。四川岳池康顺运业有限公司 2018年7月5日